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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 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日,南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局和农机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意见》,优化全市“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部署,强化措施,确保“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意见》提出,到2008年底,通过2年多时间的努力,建立起与依法行政要求相适应的“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农机为主、部门配合、各司其职”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法律法规普及率、安全责任落实率、机具上牌率、驾驶人审验率、机具参保率得到提高,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全面压降农机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2008年建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2个、40%以上的乡镇建成“平安农机”示范乡镇、75%以上的村建成“平安农机”示范村、50%以上的农机户达到“平安农机”示范户标准。
《意见》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抓责任、抓根本、抓源头、抓治理、抓考核,建立创建活动报告制度,定期上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将“平安农机”创建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的内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社会化农机事故防范体系。《意见》同时明确了综治、安监、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的职责,强调要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专业执法部门的作用,建立工作协商协调机制,实行综合治理。《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每年年底将对各县(市)区“平安农机”创建情况进行考核,得分计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总分,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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