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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农机公安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文章来源:江阴市水利农机局 邹明忠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8

   

 

日前,经江阴市农机、公安联席会议商定,在全市辖区农村道路上建立农机、公安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一是农机、公安部门每年至少开展4次联合上路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上路行驶拖拉机无牌无证、无故不参加年度检验、超速超载、带人载客、私自改装拼装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消除各类农机事故隐患。

二是执法检查期间,加强农机安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特别是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

三是在执法过程中,公安与农机执法人员加强协调与配合,公安部门对拖拉机及驾驶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时作出纠正,并依法进行相关处罚;农机部门依法补办牌证、年检等相关手续。

四是农机、公安部门任何一方接到上道路拖拉机事故报警后,均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发生现场,上道路拖拉机事故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纯农田作业的农机事故由农机部门处理,两部门相互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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