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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加大对东台市农机购置补贴的投入力度,省级财政补贴标准达20-30%,中央财政“以机代牛”工程机具补贴50%。为确保各项农机补贴真正落到实处,东台市农机局严格按照省、盐城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文件规定,严把关键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补贴购置农机具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调研,搞好服务。由市农机局牵头,组织调研小组深入各镇调查研究,了解农民购机要求,分析机具使用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正确引导农民在已公布的财政补贴机具产品目录中自主选购适合本地作业特点的机具,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农民强行指定购机品种。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帮助农民机手尽快掌握新技术、新机具的使用操作技能,更好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二是调整计划,明确目标。鉴于今年中央财政“以机代牛”工程大中型拖拉机补贴计划供不应求的实际情况,市农机局将东农机〔2008〕9号《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市农机化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中明确的指标作了适当调整,明确要求各镇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指标和规定的程序做好落实工作。
三是强化管理,规范程序。加强对购机申请者相关材料的审核和购机者资格条件的确认,确保购机者为本地农民,并且立足为本地农民生产服务。在购机过程中,明确要求购机者本人直接与市局签订购机合同,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缴款购机,不得随意变动购买的补贴机型、数量和生产厂家,如因特殊情况需放弃补贴购机的,需及时向市农机局提出申请,同时交回所签订的合同,避免财政补贴资金计划的浪费。
四是严格把关,加强监管。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督促他们按中标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做好机具的供应、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保护购机者权益。对购机农户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约定时间内擅自转卖或转让补贴农机具的事件,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规范操作。对中央财政“以机代牛”工程补贴机具进行统一编号,并在醒目位置喷印“以机代牛工程机具”字样,建立机具信息管理档案,及时报送省、市农机主管局,为上级领导检查提供信息平台,以便随时随地实施检查监督。在各镇及时公布享受补贴的购机者清单,设立咨询投诉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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