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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全面启动农民购机补贴“五步”程序
文章来源:东台市农机局 梅德林 徐国平 王旭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2

   

今年全省安排东台市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大中型拖拉机计划165台,补贴标准50%。为确保这项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东台市农机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文件规定,全面启动农民购机补贴“五步”程序,狠抓关键环节,强化监督管理。

第一步:申请报名。须由申请购机的用户本人,持身份证到所在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报名,填写《关于申请财政补贴大中型拖拉机的报告》。申请报告的样式由市农机局统一印制。申请人必须是该市农民,具备大中型拖拉机驾驶员资格,两年内没有享受过国家的购机补贴,承诺三年内不擅自变卖或转让所购机具,服从市农机部门组织的购机确认程序。

第二步:资格审核。由各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申请购机补贴人员名单报市农机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将审核情况在本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符合补贴资格的购机者名单、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者名单及理由。

第三步:抽签确认。公示期满后,由市农机局按照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全市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机户或农机服务组织,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签票由市农机局按照各镇的购机计划、申请人数量统一印制。抽签过程中,首先由抽签人抽取顺序号,然后在抽签仪式上当众验包后拆封,按顺序号进行抽签,并当众公布中签购机人。

第四步:社会公示。确定补贴对象后,由各镇将补贴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的姓名、所在村组、所购拖拉机的型号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五步:签定合同。补贴对象经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后,由购机者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市农机局签订《中央财政“以机代牛”农机购置补贴合同》,为防止机具外流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情况发生,购机者须交付一定数额的违约保证金,方能正式取得政府补贴资格。目前市农机局共签订购机补贴合同32份,预计全市5月底拖拉机购置补贴工作将会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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