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首 页 | 农机概况 | 政策法规 | 教育培训 | 质量鉴定 | 科技推广 | 管理服务 | 安全生产 | 农机企业
您现在的位置: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 各地动态 >> 省内动态 >> 文章正文
江阴市政府出台政策性农机保险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无锡市农机局 蔡宏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4

   

54,江阴市政府印发《江阴市政策性农业机械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从200811起全面施行政策性农机保险。

《办法》明确,从事农业生产作业的农业机械保险属政策性农业保险,参加保险机种暂定为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自走式联合收割机,险种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及作业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政策性农机保险,其中市级财政补贴比例为40%,镇(街道、办事处)级财政补贴比例为40%,农机户自负比例20%。

《办法》规定,江阴市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政策性农机保险的组织实施,要广泛宣传、制订工作方案,并协助农机户投保,监督保险公司做好理赔等;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应当结合农机登记年检,协助参保农机户及保险公司做好投保工作。承保的保险公司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招标确定,按照协议履行各项义务,按照保单承担对各投保人全部的赔偿责任。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文章』
    江阴:全面部署夏忙农机工作
    江阴:“全国农机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网络版V1.0)”通过验收审…
    江阴:多举措备战夏季大忙
    江阴: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全面展开
    江阴市农机公安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无锡江阴:“农机保姆”进乡村  农民兄弟学真经
    江阴市“平安农机”创建成效斐然
    江阴市政府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明年农机化工作
    江阴:部署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及高效农机化示范点建设
    关于本站 | 联系方式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苏ICP备050058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