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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追加山东41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文章来源: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3

   

 

    为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央财政今年在已安排12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又追加8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其中追加安排山东省4100万元。加上今年已拨付的中央财政5700万元和省财政20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07年山东省的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到1.18亿元,比上年增加7150万元。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的部署要求和山东省实际,山东省的4100万元中央财政追加补贴资金(含青岛市300万元),仍然按照《山东省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实施范围还是今年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的县(市、区),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类型、补贴机具价格及补贴标准等均不变,青岛市所属的县,由青岛市农机、财政部门单独组织实施。

    目前,山东省农机、财政部门正在抓紧进行中央财政追加农机补贴资金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使追加补贴的农机具在今年的秋收冬种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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