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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天津市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第四年,为进一步发挥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提升全市农机装备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今年中央和市政府共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45万元,重点对全市农民购买大中型拖拉机,玉米收获机和水稻收获、插秧机,保护性耕作机械及设施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1145万元,在天津市12个有农业的区县实施,并组建了三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试点”。中央财政补贴600万元,在天津市蓟县、宝坻、武清、宁河、静海、西青、北辰、大港、津南等9个区县实施。
今年,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全市共利用中央和市财政补贴资金1745万元,补贴各类农业机械3522台,带动农民投资约6643.29万元。其中,补贴大中型拖拉机554台,小麦收割机94台,玉米收获机145台,水稻插秧机14台,水稻收割机10台,各类配套农机具2705台套。
总之,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在鼓励和引导农民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天津市农机装备水平的提升,并为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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