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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波市人民政府下发通知,从8月1日起停止征收1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涉及农机部门收费项目8项。
为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提升服务效能,经宁波市政府同意,涉及农机部门的上道路运输作业拖拉机号牌工本费、上道路运输作业拖拉机号牌架,上道路运输作业拖拉机证件费,上道路运输作业拖拉机登记证书工本费,上道路运输作业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纯农田作业拖拉机、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号牌费,纯农田作业拖拉机、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安全技术检验费,纯农田作业拖拉机、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证件费等8项收费项目将从8月1日起全面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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