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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创建“四有”拖拉机驾校,把住驾驶人培训质量关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0-07-16

拖拉机驾驶人培训是保证拖拉机生产作业安全的重要源头。为提高拖拉机驾驶人培训质量,近日,扬州市印发《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四有”拖拉机驾校创建活动。

“四有”拖拉机驾校创建标准是:一是要有固定的教学场所。理论课教室不少于120㎡,教练场地不少于1500㎡。二是要有必备的教学设备。有5台以上与培训范围符合且检验合格的教练车辆,其中变拖教练车辆不少于2台,有必要的电教设备、音像图书资料。三是要有充足的教学人员。具有省局核发的《准教证》的教学人员不得少于5人。四是要有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有专职财务人员,财务要独立。

《通知》要求,已取得省局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的培训机构,要对照标准,认真准备,创造条件,积极申报,通过申报活动进一步夯实拖拉机培训机构建设,提升培训机构综合能力,促进全市拖拉机驾驶培训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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