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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二五农机化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以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围绕“强基固本、务实创新、优化服务”的总体思路,坚持市场主导、财政扶持,加快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积极营造“兴机富民”浓厚氛围,拓展农机化服务内容,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为稳定粮食生产、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原则。始终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向,着力把握农机化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紧紧抓住发展机遇,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大农机化投入,优化农机结构,扩大农机总量,使全市农机化水平实现大跨越,为加快全市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进程、兴农富民作贡献。 二是坚持立足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宿迁是农业大市,稻麦生产全过程机械化,特别是水稻生产机械化,仍然是全市“十二五”期间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和主攻方向。同时,因地制宜,结合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和杨树、水产、畜牧、花卉苗木、蔬菜等产业的发展要求,逐步推广设施农业和林、菜、渔等机械化。 三是坚持国家政策引导和社会投入多元化的原则。建立健全坚持市场主导、财政扶持,以政府资金投入为导向、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市场调节下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大力宣传,积极引导,调动多方积极性,放手发展农机大户和服务组织。坚持以农民需要为出发点,在农机产权明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农机合作共用,加快发展农机合作社,不断提高农机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发展目标 按照到2020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总体要求,紧扣宿迁“十二五”末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的目标,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农机化发展主要目标是: 到2012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达85%;到2015年达90%以上,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 一是农机化推广。装备水平:纯农田作业农机动力总量达到395万千瓦,年均递增率为2.19%以上。小型拖拉机拥有量达到34万台;大中型拖拉机总量达到30000台,年均递增10%台。联合收割机增加到15000台,水稻插秧机总量增加到13000台,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机械增加到14000台套,新型植保机械增加到7000台套。经济作物及其他机械:推广鱼塘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加工保鲜成套设备,以及挤奶机、禽畜养殖加工、饲料加工成套设备等畜牧渔业机械1.5万台套。推广保鲜库、粮食低温烘干机械、精米加工设备豆类剥壳机、蔬菜生产加工设备、园艺机械以及农业设施装备等2万台套。作业水平:全市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水稻种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80%和98%以上,其中水稻机插秧面积达到260万亩,实施整乡镇推进,基本实现种植机械化;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47%以上;玉米机械化种植实现突破,玉米机械化收获有较大提高;到“十二五”末,全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实现基本机械化。 二是农机化服务:发展农机合作服务组织总量达到500个以上,其中服务规模超过5000亩、10000亩的农机合作社分别达到100个、20个;拖拉机年检率达到90%;农机培训人员13400人次。 三是农机化体系:建设省级农机推广科技园1个;建设市级农机销售中转大市场1个;规划建设6个农机推广服务基地、5个农机监理(中心)所,全面提升农机示范推广、安全监理、农机维修、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等公共体系的服务能力。 二、“十二五”农机化发展重点 (一)集中全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 大力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按照2013年机插率突破80% 、2015年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目标任务,继续推广高性能插秧机及其配套技术,加速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稳定提高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推广玉米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技术步伐,到2015年,玉米机收水平力争达到40%。 (二)突出区域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机械 突出沭阳吴集、华冲、泗阳八集等地区重点支持块茎类作物机械化收获技术和蔬菜播种育苗、移栽机械的示范推广;突出林业重点乡镇积极发展林牧业和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与设备。突出宿城区南蔡等地区重点发展以微耕、植保、节水为重点的设施农业管理机械;突出沭阳新河、颜集等地区以修剪、移栽为重点的林木、园艺机械;突出环洪泽湖、骆马湖等地区以高效鱼塘增氧、投饵、清淤、智能化养殖和水处理为重点的渔业机械。大力推广果蔬等鲜食农产品保鲜贮藏技术、粮食及特种农产品的烘干加工技术。建立一个市级农机科技示范园,成为区域性农机试验示范推广基地。 (三)加大力度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 充分发挥示范县的带动效应积极推进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同时开展玉米等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的试验示范。加快引进和示范推广秸秆捡拾打捆机、固化成型设备及草捆装运机等,为秸秆后续利用(如:秸秆气化炉、造纸、发电、编织、制绳、菌菇养殖、饲料生产等)提供服务。 (四)放手培养加快农机合作社发展步伐 鼓励和引导农机专业户加入农机合作社,引导种田大户、农机大户和企业兴办农机合作社,帮助农机合作社解决资金、用地及场库棚建设困难,在购机补贴、项目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以创建星级示范农机合作社为抓手,推动农机合作组织上规模、拓领域、增效益。 (五)强基固本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 以政策和项目为引导,进一步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农机推广、安全监理、信息服务、教育培训等农机部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不断提高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处理的综合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和指挥体系。不断完善农机保险补贴政策,积极争取农机作业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平安农机通信息服务网”和“跨区作业信息平台”的社会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政府、农机户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农机服务能力建设,建立一个区域性市级农机交易大市场。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强化农机化组织协调,不断完善扶持政策体系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契机,把加快发展农机化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农机化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形成共同促进农机化事业的合力。争取和促进加快地方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和措施的出台和实施,推进和完善包括购机补贴、农机信贷、税收优惠、农机保险、作业补贴等内容的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建设。 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健全农机管理体系,充实农机管理力量,为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总量,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补贴办法,切实抓好实施的监督工作。强化财政投入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对农机化的投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民资投入为主体、以金融信贷为补充的投资体系,使农机化事业走上投资多元化、发展市场化的良性轨道。 (二)推进组织机制创新,促进新型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以县区级农机化技术推广部门为主导,农机合作组织为基础的多元化农机推广模式和示范链条,不断提高示范应用、技术培训的业务能力。引导农民和社会能人通过资金、技术、机具、土地等要素的整合,按照“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要求,扶持农机大户和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推动三级农机维修网点乡镇全覆盖,构建以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为龙头、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企业售后服务和社会网点为补充的农机维修服务网络。建立服务高效的农机化信息网络,不断提升农机化信息服务水平。 (三)强化行管职能意识,着力提升农机监督管理水平 不断提高农机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是农机化健康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机、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协调配合,严把登记关、检验关和驾驶人考试关。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加强农机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大农机质量监管,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建立健全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四)切实提升队伍素质,加快构建教育培训和人才建设新格局 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人才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推进农机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农机科技推广人员复训、农机实用人才职业技能开发、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教育、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等。加强市、县区农机学校和农机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各地农机化学校管理和培训水平。加强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培训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能力。 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农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农机惠民政策,积极推进农化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强廉政建设,提高人员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驾驭农机化事业发展的执政能力,促进农机化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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