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首 页 | 农机概况 | 政策法规 | 教育培训 | 质量鉴定 | 科技推广 | 管理服务 | 安全生产 | 农机企业
您现在的位置: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 农机要闻 >> 农机新闻 >> 文章正文
我省农业机械更新报废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文章来源:省局政策法规处 季开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6

   

近日,省农机局转发了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中型拖拉机更新报废的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常熟市实施方案规定,今年该市财政安排70100万元作为农业机械报废补偿资金,按照超过机具残值一定比例的额度给予报废大中型拖拉机申请人补偿。具体包括三项政策:(一)鼓励更新报废。对符合更新报废相关条件的大中型拖拉机优先安排购置新机及相关配套农具(如:旋耕机、秸秆还田机)的补贴,更新机型要求为40.4KW55马力)以上。(二)实行三种补偿标准。一是对正常办理年检手续且办理更新报废手续的,包括残值及送至解体企业的费用每台一次性补偿11000元;二是对一年以上未办年检且办理更新报废手续的,每台一次性补偿10000元;三是对以往未注册登记,但是在2008930日前主动申请更新报废的,每台一次性补偿9000元。(三)明确缺失零部件的报废机具扣减补偿。对缺少的报废大中型拖拉机扣减相应补偿费用,扣减标准为该部件现行市场价格的50%

今年,我省在常熟市、宜兴市、大丰市和扬州市邗江区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试点工作,探索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补偿措施、实施办法、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的开展,对于在农机化工作中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好农机节能减排,加快农机装备结构更新换代,推动我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关于本站 | 联系方式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苏ICP备050058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