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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许可(行政许可)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9 14:42:48

   

一、项目名称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许可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1号)

三、实施主体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四、申报材料

1、《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及其平面图;

4、教学设备清单;

5、教学和财务人员身份及资质证明;

6、组织管理制度;

7、生源预测情况。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出具受理凭证,报送省辖市农机管理部门。

3、省辖市农机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省农机局。

4、省农机局指派3名以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合格的,省农机局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

六、办理期限

1、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材料报送省辖市农机管理部门。

2、省辖市农机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并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农机局。

3、省农机局组织3名以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合格的,省农机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经办人:沈如林 景启坚  联系电话:025-832752728327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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