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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31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连政办发〔2006〕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市农机局《关于创建“四有”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创建“四有”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实施意见
(市农机局 二○○六年七月)
为鼓励引导全市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向有良好机制、有较多机具、有服务规模、有综合效益的“四有”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机服务产业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现就创建“四有”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促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农机大户、农机经纪人、农机技术人员和农机维修、供应人员的作用,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着力引导合作组织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增强内生活力,提升组织化程度,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做到发展与规范并举,形式不求统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章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民主管理要求落实各项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二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谋求全体成员共同利益为宗旨,做到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内部产权关系清晰,责、权、利明确。三是坚持农机服务发展方向的原则。通过有效整合农机资源,推进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向“四有”方向发展,延伸、拓宽农机服务产业链,做强做优农机作业市场,使组织成员取得更好效益。实现农机服务产业化,使更多农民受益。
(三)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要把创建“四有”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农机服务产业化的有效抓手,使“四有”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成为上连农业龙头企业、横连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下连广大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联合体,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四有”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00个。今年各县、区要根据市农机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新建1—3个以上的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
二、“四有”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的标准
(一)有良好机制。实现民主管理、优势互补,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现章程制度健全、权利义务共存、财务管理严密、分配积累合理、作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强等基本要求。服务组织必须在工商、民政等部门登记注册。
(二)有较多机具。实行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之间农机具合理调剂使用,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需求,提高农机具利用率,降低作业成本。服务组织机具数量达30台以上。
(三)有服务规模。有较大的相对稳定的为农服务作业市场,服务的面积大、农户多、领域广。服务组织年农机作业量4000标准亩以上(标准亩:指拖拉机及配件农具所完成工作量的基本计算单位。拖拉机耕一亩熟地的工作量就是一标准亩,其它各种农机作业量都可折算成标准亩)。
(四)有综合效益。实行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的农机作业服务,充分发挥农机在抢收、抢种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作用,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多作贡献。服务组织年作业收入15万元以上。
三、组建模式及登记程序
(一)组建模式。尊重农机手意愿,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群众要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完善提高。做到紧密型与松散型相结合,松散型逐步向紧密型过渡。通过吸纳农机技术人员、农机大户、农机经纪人、农机手及相关人员来创办、领办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四有”标准,以合作社、股份制服务公司、农机作业队等形式,在全市建立一批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合作经济组织;水稻机插秧育秧、机插、跨区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机销售、维修、跨区作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农田耕、种、收一条龙农机作业服务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业运输、农田基本建设、河塘清淤等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为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二)登记程序。对于经营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般是合作社形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对于非营利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或合作社形式),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直接到同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为社团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工作措施
今年是创建“四有”农机服务合作组织的起步之年,各地要从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创建“四有”农机服务合作组织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搞好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创建“四有”农机服务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一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全面推进与典型引路相兼顾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订创建“四有”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实施方案,对照“四有”标准,明确时间要求,制订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搞好业务指导。作为一项创建工作,各地要帮助发起人,全面协调内外关系,及时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理顺各个工作环节,使之少走弯路。积极协调好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为农机服务合作组织的成立、登记、规范运行等方面,提供尽可能帮助。
(三)加大扶持力度。一是争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发展资金的扶持。二是购机补贴优先满足合作组织需要,优先安排先进适用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补贴实施后,优先满足合作组织使用。三是农业项目建设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组织。四是切实落实农机服务有关减免税政策。五是合理安排合作组织的农机具存放场地。
(四)年终考核评比。今年将把创建“四有”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工作列入条线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地要在确保数量的基础上更注重实效,把工作重点放在质量建设、规范运作上,把“四有”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做实做强。年终市将组织考核评比,对符合“四有”标准的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向省推荐、申报,争取扶持奖励。今年市农机局要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新建农机服务合作组织给予1000元扶持补助,各县、区应给予相应的扶持补助。
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以创建“四有”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为契机,大力宣传建立专业合作组织的目的意义、优惠政策、组织原则、运作方式,增强组织成员的信心,吸引更多农村能人、农机大户和相关人员创办、领办农机服务合作经济组织,真正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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