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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机管理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1 9:56:33

   

  2005年2月24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苏农机科〔2005〕4号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农市发[2005]2号)、《关于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农办市 [2005]3号)(见附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两个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做好保护农民利益工作,促进我省农机化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就做好2005年我省农机打假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帮助农民排忧解难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把做好今年农机打假护农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作为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要求的重要工作;作为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转变机关作风,帮助农民排忧解难和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来抓实抓好。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把打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制止劣质农机流向农村,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二、切实推进农机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5年,我省农机打假工作的思路是: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相互配合,深入开展“农机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提升农机市场监管能力。从扶优打假、依法整顿、以信治假三个方面入手,把好市场准入、市场流通、农民购买使用三个关口,推动农机打假工作向三个方向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管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向抓促进放心农机供应和打假并重转变。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同当地发展改革委、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供销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农机打假工作。    

三、集中开展农机打假护农宣传活动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农时季节和重点市场,联合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宣传农机打假护农工作,推荐优质农机产品,加强社会监督。同时积极开展现场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帮助农民提高识假辨假能力。特别是结合当前备耕春耕时节,加大打假力度。重点要在“3·15”期间,按照《关于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打假护农、维权促备耕宣传活动。

四、全面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活动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投诉站在农机打假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网络,及时接受农民的产品质量咨询和投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帮助农民挽回损失,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各地农机投诉站之间要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和上下联动。对举报的案件和投诉的问题要认真协调解决和查处,切实抓好大案要案跟踪调查工作,追根朔源,真正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五、加强打假信息的报送和总结工作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机市场整治执法中的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凡是在打假整治工作中发生的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各地在及时处理的同时,必须迅速将有关详细情况报送省局。并及时上报有关打假统计资料和信息,将农机打假工作总结、大要案查处情况和农机打假情况统计表,在6月30日前(报送上半年)、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分两次报送省局科技质量处(E-mail:jsnjk@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2.关于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3.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4.农资打假大要案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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