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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一五”农机化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按照建设节约型农机化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09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科技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切实加快农机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着力构建农机化健康快速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发展先进、适用、高效、节能的农业机械,全面提升我市农机化发展水平,为加快南通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策导向与市场取向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政策扶持导向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生态效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努力建设服务、效益型农机化。
2、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加强农机化重点项目建设,集中精力,加快发展。又要高度重视方向性、前瞻性技术与装备的引进和试验示范,强化技术储备,夯实发展基础。
3、坚持平衡发展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培育典型,引领区域平衡发展,又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形成区域发展特色。
4、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机与农艺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集聚力量,走开放式发展农机化的道路。
5、坚持合理发展先进、适用、高效、低耗、环保型新机具与淘汰报废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低受益旧机具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生产的需求,科学地抓好农业机械装备转型和结构优化工作,使农业机械总动力保持在一个合理的科学水平上。
(三)主要目标
至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初步形成农、牧、副、渔生产机械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部分地区率先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在全省领先。
1、主要农机装备水平
(1)农机动力规模:农业机械总动力300万千瓦(每百亩耕地达41千瓦以上); (2)主要农业机械拥有量:大中型拖拉机2000台,小型拖拉机逐步调减并稳定在35000台左右,联合收割机5000台,其中高性能机3500台,机动插秧机6000台,农作物秸秆灭茬还田机2500台,油菜播种机2000台,果蔬保鲜库容量40000立方米。拖拉机与农具的配套比为1∶2.2。
2、主要农机化作业水平
机耕、机电灌溉、三麦机播和机收、机械防治病虫害水平做到稳中有升,均达95%以上;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45%以上,水稻机收水平达90% ;机械化种植油菜水平20%,机收油菜技术推广取得重大进展,机收油菜水平争取达到20%;小型水利施工基本实现机械化,畜禽粪便无公害处理技术推广有重大进展,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及综合利用率提高至30%以上。
3、农机产业化服务水平
“十一五"末全市农机作业年收入超过16亿元,其中跨区作业年收入超过3亿元,农机为农民人均年增收贡献份额占5%左右。
二、“十一五”农机化发展的主要任务、发展重点
(一)主要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需按照整体提升,重点突破,先进适用,经济环保,整合资源,统筹发展,依法管理,助农增收的思路推进农机化加速发展。主要任务是巩固提高机耕、机电灌溉、机械防治病虫害和三麦生产机械化水平,全面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努力突破油菜生产机械化,加快发展特种经济作物、牧业、渔业和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大力示范推广农业废弃物的机械化综合利用以及其它生态、环保、节水、节能等资源节约型农机化技术和设备,积极开发农产品产前、产后处理及加工机械,切实搞好机电排灌泵站及海安里下河等地排涝泵站的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强农机推广服务、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信息及农机化标准等“四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二)发展重点
1、全面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继续合理新增高性能稻麦联合收割机,积极组织引进外地稻麦联合收割机来本地作业,使水稻机收水平达90%;重点发展高性能机动插秧机(含高速插秧机),并着力提高单机作业量,使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达45%以上。
2、努力突破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积极稳妥地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机具,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合作,先在双低油菜种植基地和油菜生产重点乡镇示范油菜机械化播种、机械化移栽和机械化收获技术,取得成功后大面积推广。
3、大力发展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技术。通过在各县建规模5000亩以上、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的示范区,让农民亲身体验到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的增产效应、增收效应、环保效应,接着由点到面地辐射,从而逐步减少和控制焚烧秸秆现象。
4、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机械。继续大力发展微型农产品保鲜库,择机发展大中型保鲜库,支持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大力发展新型、高效、环保、节能类粮食、果蔬、家禽、家畜、各类水产品及其它农副产品的加工机械,帮助和指导农民实现农产品的加工转化,有效地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
三、保障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通过依法行政、法律监督、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等途径,全面推进农机化法制建设,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特别是通过建设“农机安全村”、“农机安全乡镇”,打造“平安农机”,为建设和谐南通作贡献。
(二)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建设。首先要加强乡镇级农机公益性职能,千方百计地稳定基层农机推广服务队伍;其次要努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发展农机行业专业协会,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机合作经济组织,培养农机经纪人和扶持农机大户等;第三,加快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农机技术服务水平、维修水平,为发展农机化当好保姆;第四,不断完善农机信息网络,逐步做到农机生产、供应、维修、安全、抗灾、跨区作业等信息准确灵通、服务及时到位。
(三)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导向,集体投入为辅助,农民自主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农机投入机制。
(四)学习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经验和做法,高起点、高标准地发展我市农机化。
(五)建立由各级政府牵头的农机化发展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农机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如农机与农艺结合、农村机耕道路与桥梁建造、农灌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农田基本建设、小康示范村建设、农机大户机库用地及农产品加工厂建设等一系列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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