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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顺年局长在全省农机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1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努力推动全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徐顺年局长在全省农机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2008418

同志们:

    这次召开全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是省农机局成立纪检监察机构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农业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农机系统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经验,分析新形势,明确新任务,部署下一步工作。刚才,无锡、连云港、淮安三个市作了专题发言,他们的做法和经验都很好,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代表省农机局党组讲几点意见。

    一、全省农机系统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近几年来,我省农机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坚持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把农机系统行风建设与农机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督查力度,促进了全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着力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建设是保证,制度建设是根本。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全省农机部门从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入手,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省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全系统行风建设的协调指导,经省纪委批准,2007年省农机局正式成立了纪检组和监察室,配备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到目前为止,全省有7个省辖市农机部门、39个县级农机部门均设有纪检(纪委)监察专门机构,其他未设纪检监察机构的市、县(市、区)农机局也都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并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省农机系统基本做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把纪检监察工作贯穿于农机化工作的始终,各级农机部门从制度建设入手,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纲要》,按照省委“制度建设年”、“制度建设推进年”、“制度建设提高年”和“规范执行年”的要求,把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农机部门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建立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淮安、连云港、苏州等市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领导个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态势。无锡、泰州、盐城等市县还坚持把制度、教育、监督、考核融为一体,较好地发挥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近几年来,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较好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系统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全省农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农机法制建设,开展农机法制宣传,深化农机政务公开,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保障和促进了我省农机化事业的顺利发展。

一是加强农机法制建设。近年来,省局积极争取省人大和省法制办的支持,修订并颁布了《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完成了《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草案)》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开展了执法依据梳理,共清理废止了11个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办法》、《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已完成了前期调研,《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也已列入今年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各市、县农机局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积极争取各地人大、政府的支持,加强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设。徐州市依据《条例》,正在着手制定《徐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无锡市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将农机保险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苏州等市也依据《条例》,明确将农机场库棚建设用地作为农业用地。全省农机部门还结合“五五”普法教育,联系系统实际,组织培训、宣讲和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活动,各地掀起了以宣传贯彻《条例》的学法、用法热潮。2007年,在江苏省首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中,省农机局代表队荣获团体二等奖,有力地提升了农机部门在全省行政执法单位中的地位和形象。

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全省各级农机部门服务窗口前移,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AB角制等便民服务措施,积极遵守省局向社会公布的“四项承诺”和“八条禁令”,通过“政风热线”或“在线访谈”等政务公开平台,开展咨询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全面推进农机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布了农机部门负责实施的6项行政许可项目和8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项目。普遍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下发了农机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对农机安全监理、推广、维修等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执法程序作了规定。全省统一了执法文书和表格,共制发农机监理、质量监督和推广、维修等行政处罚执法文书27种,农机行政许可执法文书15种,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农机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农机依法行政水平。

(三)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农机化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政策顺利落实,各级农机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参与补贴政策的制定和项目的实施,并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一是完善了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大购机补贴工作的监管力度,我们修订完善了《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明确了纪检部门在购机补贴的资金管理、操作规则和补贴机具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各地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目录管理制、受益农户公示制、财政资金报账支付制等制度,完善管理办法,加强动态监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加强了监督管理。几年来,在实施农机化各项扶持政策中,纪检监察部门能积极参与补贴机具招投标、农机三项工程项目及有关科技项目评审、检查等活动,确保购置补贴政策和项目实施“公开、公平、公正”。几年来,我们在实施购机补贴政策中,坚持连年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化工作责任,并定期开展检查,购机补贴等政策实施总体情况良好,效果明显。在执行购机补贴政策过程中,各市还探索完善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盐城市为了加强机具管理,采取先核实机插秧作业面积、收取一定担保金,然后再发放机具的办法;宜兴市实行分期支付补贴资金的方式;江阴、溧阳等地实行第三方担保的做法,都有效地防止了补贴机具的流失。2007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补贴农民购买农机的资金达到2.55亿元,共补贴7大类13种机具,补贴机具超过6.5万台套,受益农户4万多户,直接带动农民投入超过10亿元,拉动全省农机化总投入达到40亿元。我省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达到了政府放心、农民满意、系统发展、企业获益的多赢效果,得到了省政府和农业部的充分肯定。

(四)深入开展“三贴近、三满意”活动,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20052006年度,在省委、省政府组织的省级机关作风建设万人评议活动中,省农机局机关作风建设的满意度为80.06%,名列省级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第13位。2007年,省农机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在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了以“三贴近、三满意”(贴近农民,贴近企业,贴近基层;让农民满意,让基层满意,让领导满意)为主题,以创建“务实、高效、创新、廉洁、和谐”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两年来,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农机局先后组织开展了送科技下乡、送帮扶下乡、组织农机企业参加境外展览、打假护农、组织乡镇农机服务人员培训等系列活动,建立了列名联系企业、挂钩联系点等制度,不断将“三贴近、三满意”活动引向深入

全省各级农机部门按照“三贴近、三服务”的要求,积极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明显增强,为农服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全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提升,绝大多数市、县(市、区)农机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作风评议中进位明显,其中有不少单位位居前列。无锡市农机局在2007年市级机关作风建设评议中,位列62个一类机关第16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作风建设先进单位”;淮安市农机局继2005年获得市委、市政府“争先进位”奖以来,位次连续上升,2007年在68个参评的同类机关中名列第30位;连云港市农机局2007年获得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二等奖、市级机关党建与作风建设目标管理一等奖;宿迁市农机局20042007年间,在全市经济管理部门评议中连续上升7位。

从总体上看,全省农机化事业在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机系统的行风建设也取得了积极成效,树立了农机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机系统的作风建设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市、县农机部门对作风建设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措施还不够有力;二是少数农机部门服务“三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深入基层不够,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三是少数地方在执行购机补贴政策过程中,宣传还不够深入,操作不够规范。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改进。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农机系统直接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是党的惠农政策的具体执行者,行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利益、农机系统的形象和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江苏农机化发展正处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扶持措施予得更多的战略机遇期。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对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了战略部署。今年的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都提出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品种、提高补贴标准。中央和省级财政大幅度增加了对农机购置补贴的投入,2008年中央和省财政预算安排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到2.9亿元,再加上省以下各级财政的投入,全省各级财政用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将超过4亿元。这既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也对农机系统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全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大力推进农机系统行风建设,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保证农业机械化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农机系统行风建设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我们做好农机化工作的根本指针。践行科学发展观、推动我省农机化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有良好的行风来保障。通过加强行风建设,能够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到实处,确保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促使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损害群众利益现象得到有效预防和制止。因此,我们必须把学习科学发展观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行风建设工作,用行风建设的成效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农机系统行风建设是提升农机系统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衡量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有没有良好的作风,能不能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可以说,系统行风建设的好坏是群众评价工作的“晴雨表”。农机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长期工作在农业生产第一线,直接服务于广大农民和机手,如果没有良好的作风,就不可能为“三农”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行风建设。通过加强行风建设,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不断学习,提高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增强做好本职工作和服务“三农”的本领。通过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意识,加深对农民的感情,及时为农民和机手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和机手的利益。通过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办实事,求实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而树立农机系统服务“三农”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农机系统行风建设是贯彻党的支农惠农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当前,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品种和范围的不断扩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能否确保党的支农惠农措施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农民手上,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实利益,直接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中纪委、省纪委对“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必须通过加强农机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风建设主要工作任务

农机系统行风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机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和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推动全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建立健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配合,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一岗双责”,实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责任追究等要求,做到责任到部门、责任到岗位、责任到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作风建设责任机制。要把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政治职责,与农机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推进农机化工作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前提,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政府部门公信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举措。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拓展农机政务公开内容,完善和严密农机政务公开形式和程序,不断健全农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农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在公开内容上,要以农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及时将服务事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开形式上,要在已有的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政风热线、服务热线以及各种媒体公开等形式基础上,重点加强农机化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扩大网上审批、查询、办证、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范围,特别是要结合电子政务实施,及时调整、完善网上公开栏目,利用网络逐步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在使公众能够及时获得决策信息的同时,也使各级农机部门能够快速直接地听到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从而提高农机部门自身的决策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对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督管理。

当前,全省农机系统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要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今年,省农机局将在原有《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改进资金报账审核方式,突出县级农机部门的实施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各地特别是县级农机部门要认真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制度,细化责任,从严要求,规范实施。广泛宣传购机补贴政策,保证农民购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不得违背农民意愿指定购买机具品牌或型号;要强化购机合同管理,督促经销企业落实售后服务,不得为农民代签合同,不得违背“三包”承诺;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巧立名目向购机者或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二要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省农机局今年在全省聘请了60名行风监督员,各级农机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建立政风行风建设信息反馈制度,加强与行风监督员之间的联络,定期与行风监督员座谈,听取意见,通报情况,分析研究问题,提出行风建设和监督工作的建议。希望被聘请的行风监督员本着对党和政府及农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农机部门的相关活动,切实行使行风监督职权,对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进行全面监督,特别是对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各级农机部门要为行风监督员行使职权创造条件,为他们了解购机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提供便利,并虚心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对行风监督员反映属实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以不断改进农机化工作。三要杜绝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农机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在执行购机补贴政策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套购倒手、骗购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以及其背后违法违纪等行为。不管涉及什么人,只要违法违纪违规,省局将配合当地纪委和监察部门一查到底。省农机局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明确的,坚定的。

(四)继续深入开展“三贴近、三满意”活动,推动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进一步提高行风建设水平,省农机局以做好五个调研课题、办好五件惠民实事为抓手,将开展“三贴近、三满意”活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市县农机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找准推进作风建设的着力点,更好地为农民服务,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更好地为基层服务。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尊重农民的发展愿望、满足农民的发展需求,多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主动为农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经验来自基层。各级农机部门要广泛深入到基层,了解基层意见,倾听基层呼声,把为基层服务作为转变机关作风的根本方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主动为基层排扰解难。今年底,省委省政府将启动第三次“万人评议机关”活动,各市、县也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各种形式的评议活动,以检验各级机关作风建议工作成效。各级农机部门要在所在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和评议工作各项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积极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机关作风评议工作,力求争先进位。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加强作风建设过程中,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要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节俭意识、公仆意识,形成团结一致干事业、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局面;要厉行节约,坚持勤俭办事,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腾出时间精力深入调查研究,集中财力物力解决农机化工作中的困难和事关农民利益的具体问题。要结合作风建设,围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艰苦奋斗教育等内容,加强农机系统公务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做到防微杜渐。

同志们,随着农机化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广大农民对发展农机化的期待更加迫切,加强农机系统行风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的任务将更加繁重。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系统行风建设活动,努力贯彻执行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以江苏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业绩,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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